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开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(2024年9月)

来源 : 党委保卫部(保卫处)     作者 : 保卫处     时间 : 2024-09-05     

  各学院(部)、部门:

    为贯彻落实省、市关于高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部署要求,进一步消除校园安全隐患,确保校园平安稳定,学校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排查形式及时间安排

    第一阶段:部门、学院自查,2024年9月4日至9月13日

    第二阶段:学校综治办检查,2024年9月18日至9月20日

    二、具体安排

    第一阶段:自查整改

    各部门、学院(部)结合本单位实际,开展安全隐患的全面自查整改,相关部门要对食堂、公寓、实验室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,落实检查责任,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点,列出问题清单、限期整改到位,确保不留死角。

    第二阶段:学校综治办检查

日期 检查校区 检查人员

9月18日上午9:00 (恕园、博文苑区块)

仓前校区(行政楼门口集中)学生处、研究生院、实验室处、国教院、公管与建设处、资产经营公司各1名;后勤中心、保卫处各2名。

9月18日下午1:30 (勤园、精思苑、中心区块)

仓前校区(行政楼门口集中)学生处、研究生院、实验室处、教育合作处、公管与建设处、资产经营公司各1名;后勤中心、保卫处各2名。

9月19日上午9:00 (慎园、进学苑、诚园区块)

 仓前校区(行政楼门口集中)学生处、研究生院、实验室处、公管与建设处、资产经营公司各1名;后勤中心、保卫处各2名。

9月19日下午2:00(玉皇山校区)

 玉皇山校区

学生处、研究生院、实验室处、美术学院、公管与建设处、资产经营公司各1名;后勤中心、保卫处各2名。

9月20日上午9:00 (下沙校区)

下沙校区(行政楼门口集中)下沙办、学生处、基础部、实验室处、公管与建设处、资产经营公司各1名;后勤中心、保卫处各2名。
注:后勤陪同人员请后勤中心协调安排,入住公寓辅导员请学生处协调安排。

    三、工作要求

    1.请下沙办、学生处、基础部、研究生院、公管与建设处、实验室处、后勤中心、教育合作处、国教院、美术学院、资产经营公司于9月12日前将参检人员名单回执(见附件1)报保卫处消控科(仓前校区行政楼号楼215室),电子稿发至邮箱:20150042@hznu.edu.cn

    2.各部门、学院(部)需做好检查记录,并填写《安全管理自查、检查表》(见附件2),对于存在的较大隐患,整改困难的可另附说明材料,并于9月13日前将书面稿报保卫处消控科(仓前校区行政楼号楼215室),电子稿发邮箱:20150042@hznu.edu.cn。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材料报送将纳入年度综合治理考评。      

    联系人:方水平;联系电话:28867118。

 

   附件: 

  1.学院、部门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名单回执

2.学院、部门安全管理情况自查、检查表


  


    校综治办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年9月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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